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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玉泉方瓶白酒等6个批次的产品不合格!

来源:东北网    编审:    发布时间:2020-09-30 16:58:17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13批次,涉及酒类、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等13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207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一)大庆市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东升名酒商行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玉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玉泉方瓶白酒(精品二星)(生产日期2018年11月16日),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批次样品不合格原因为流通环节未按要求储运造成)。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伊春市伊春区鑫东方饮品营销部销售的标称黑龙江伊春市醉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伊春人家原槳酒(国瓷口杯)(生产日期2011年11月18日),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嫩江华富量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绥化市龙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擀面(湿面条)(生产日期2020年4月16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佳木斯市向阳区桥南乐得购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金达莱酱菜加工厂生产的金氏野山椒(生产日期2020年5月24日),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庆安县李海双包子铺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6月21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四)哈尔滨市香坊区彦丰大包铺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6月24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纪祥勇 记者 周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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